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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帮帮小编详谈:社保卡的基础知识
企帮帮 8374 2018-08-23
随着社保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管,企帮帮小编在此普及一些社会保障卡的基础知识。希望对您手中逐渐重视的社保卡有所帮助。
社保的全称是社会保险,也就是人们通常说的“五险”。
①养老保险
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,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,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。
②医疗保险
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,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(男性缴满25年、女性缴满20年),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;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,可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。
③工伤保险
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,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。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,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;其中,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,享受伤残待遇。
④失业保险
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。
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,
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:
◆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;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;
◆已经进行失 业登记,并有求职要求的。
⑤生育保险
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,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。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。
*人社部已正式启动生有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。
社保卡”全称“社会保障卡”,是持卡人享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权益的信息载体,具有身份凭证、信息记录、自助查询、就医结算、缴费和待遇领取等社会保障应用功能,以及现金存取、转账、消费等金融应用功能。
◆方法一: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96102;
◆方法二:前往社保卡服务点咨询;
方法三: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自助终端机上自助查询;
◆方法四:登录社保卡服务网站查询。
与疾病无关的消费
用社保卡购买保健品或生活用品。
超量开取
以药换药(物)转卖药品、套用和虚开检查治疗项
目等骗取医疗保险基金,超范围购药囤积药品等。
冒名使用
使用他人社保卡在医院就医,把本该自己支付的医疗费用,用他人社保账户进行支付。
伪造病历、票据
伪造或者使用虚假病历、处方、检查化验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和医疗费发票,作为医保账户报销凭证,视为医保欺诈。
倒卖药品
在医院使用医保卡开超出病情所需药量的药物,再转手倒卖开出的药品,这种手段属于套取社保卡基金行为,属于非法牟利或不当得利。
借予他人
将本人的社保卡转借他人就医。
刑法修正案(九) 将社保卡纳入依法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范围,提出两方面规定:
①对伪造、变造、买卖社会保障卡的行为人,追究刑事责任。
②对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社会保障卡的行为人,追究刑事责任。
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:
伪造、变造 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、社会保障卡、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”
“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,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、护照、社会保障卡、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,情节严重的,处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”
第一步:预挂失
口头挂失(临时)
通过拨打发卡银行服务电话或12333电话挂失等多种渠道办理。电话挂失后,持卡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(或户口簿社保卡副本)原件到卡中心服务网点或代理服务机构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。
书面挂失(正式)
可以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,到社保卡服务网点(设在街道社保所)进行书面预挂失。
第二步:补新卡
补卡时可委托他人办理,办理时需要出示委托人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在填写《申请单》后,由社保卡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办理。此时,工作人员会开具一张《领卡证明》。如果在补卡期间生病,则可拿着《领卡证明》到定点医院就医,并保留处方明细、收费单据,按手工流程报销。